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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12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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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立新要点


1月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发了《2008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要点》(简称《要点》),指导各级工作机构稳步扩大无公害产品总量规模,着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品牌整体形象,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法,统筹协调发展速度、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实现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认证进程


    扩大总量规模


    《要点》提出,2008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6000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000个、产品到期复查换证率保持在80%以上,继续加快认定认证进程,扩大总量规模。


    为此,要求各地要继续全面推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将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运行作为最主要的工作模式,抓紧制定一体化推进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提高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效率;改进复查换证工作模式,将复查换证审核关口前移,抓住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和生产档案记录等重点环节,以现场确认检查为重点,简化确认申报材料,强化标志使用和生产者自律。


    其中,《要点》特别提出了要抓紧启动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开展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基础性工作。将在基础条件较好的省份和省会城市优先对韭菜、鸡蛋和多宝鱼等产品开展强制性认证试点,以省会城市为依托,以市场准入为突破口,强制性认证与强制性标志使用相结合,总结出成功的经验和模式。


    提升工作质量


    确保工作有效性


    《要点》提出,努力达到获证产品质量总体稳定可靠、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有效性。


    继续完善认证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撑。今年,将加大生产操作规程的制修订力度,产品标准的制修订重点考虑生产中使用多、危害重、社会影响大的高风险参数,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将经试用和完善的认证程序及规范转化为行业标准,加大认证程序和规范的执行力度。同时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标准,修订和拓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扩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范围。


    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把好质量关口。将修订《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选定委托管理办法》,实现对检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中心、分中心、省级工作机构与检测机构之间信息交流制度、检测机构定期检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检测机构的评价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质量信息沟通和业务指导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规范认定认证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现场检查、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工作,提高信息填报的规范性,严格执行认证期限规范。对危害因素风险较大的产品,要积极配合地方和有关部门,做好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和培训,强化生产档案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加快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从源头上避免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实施标志管理


    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2007年,全国获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产品使用标志数分别达到1900家和2300个,标志使用量超过3.2亿枚。《要点》要求,今年进一步规范标志使用,大幅度提升标志使用率。


    强化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品牌公信力。依法建立监管制度,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明确细化各级工作机构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模式和措施。加强监管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以“企业自律为基础,行*执法监督为主导”的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产品抽检工作,提高抽检比例,争取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抽检纳入各级农业行*主管部门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无公害农产品权威性和公信力。


    改革标志管理,扩大标志使用比例。2007年,启动了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全国61个县(市、区、企业)纳入本年度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市、区、企业)创建范围。今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监管示范县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要集中力量抓好12类适宜用标产品的强制性标志使用。探索标志加贴与标志图案印刷相结合的新型标志使用模式,建立包装标志印刷审核备案制度和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标志使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启动地理标志工作


    保护特色农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农业资源,是区域品牌和特色优质农产品的表现形式和重要载体,挖掘、利用、保护和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对农业产业升级、农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和农民增收及农业增效意义重大。1月上旬,农业部发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部长令,于2月1日起实施,《要点》提出全面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今年完成2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及相关工作。


    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组织申报工作。推动地方工作机构挖掘本地区、本行业农业地理资源,培育从事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申报主体,做好推荐申报登记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家评审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检查规范》等程序性文件,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建立地理标志工作体系和专家队伍,依托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建立地理标志工作机构,组建农产品地理标志评审专家委员会和地理标志检查员队伍,择优选定委托一批承担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鉴定和产地环境监测的检测机构。


    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宣传推广与监管。开展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人员培训和公益性宣传活动;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管理,开展加贴防伪标志印刷、核发、推广工作,做好登记产品的证后监管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要点》要求继续强化体系和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机构,规范管理,对各级工作机构实施分类指导,对省级工作机构要重点强化职能、理顺关系,尤其要加强督促部分进展较慢省份落实工作机构、强化职能配置、充实人员编制和改善工作条件,对地、县级工作机构重点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升认证认定审核把关和证后监督能力。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有针对性地做好检查员、内检员、检测机构技术骨干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强化地、县两级工作机构检查员和申报与获证单位内检员培训,完善检查员、内检员培训管理及注册制度,创造条件将内检员、检查员培训纳入全国农业系统从业资格技能培训考核范围。三是加强理论研究,组织实施好质量体系(二期)948项目和地理标志948项目,对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及无公害农产品强制性认证问题等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机制与综合效益分析、欧盟农产品地理标志研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关键控制技术等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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