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外国间谍机构对中国的情报刺探活动严重威胁中国国家安全
京华时报讯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亚中院)23日透露,该院最近判决一起由境外间谍机构通过网络利诱境内人员窃取国家*事秘密的案件,案犯*某向境外人员提供*事情报信息90余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年出生的*某,于年12月底通过社交软件与一位境外人员结识,后多次按照其要求到*港附近指定地点拍摄*舰照片,并记录*舰进出港时间及其它*事设施活动情况,还在境外人员发来的*港地图上进行标注,然后将情报传送给对方,以获取丰厚报酬,累计报送情报信息90余次。经鉴定,*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事情报含有机密级*事秘密。
三亚中院审理认为,*某接受境外人员指使,积极为境外人员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依据相关规定,判处*某有期徒刑5年,剥夺*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年出生的尹某,于年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与自称上海某杂志社记者境外人员结识,并在其指使下多次到*事基地附近观测并拍摄照片。此外,尹某还发展了冯某、周某参与拍摄活动,并将拍摄的照片整编后报送给境外人员,获取丰厚报酬。经鉴定,尹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事情报含有2份机密级*事秘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且属情节严重。
年出生的邓某,同样受境外人员指使,于年9月至年5月,多次拍摄*港、*用机场等*事设施照片,甚至绘制*用机场草图。前后共向境外人员提供情报59份,并收取对方报酬。经鉴定,邓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情报含有多项机密级和秘密级*事秘密,属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申某、刘某、某酒店厨师蒲某,均犯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情节大同小异。在他们看来,自己只是拍拍照片,这些"不会危害到国家安全",最终却身陷囹圄。三亚中院分别判处尹某、申某、刘某、蒲某、邓某有期徒刑2至15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