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年全区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凡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二)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三)年12月31日前年满19至22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大专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3周岁前、本科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4周岁前仍未登记的均应依法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二、程序方法
(一)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